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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我离你远点好吗。”木歌说着又向后挪了一步,离亚当有大概三米的距离。
亚当沉默地看着他,脸上的表情渐渐地变得平和起来。
木歌想来想去,决定先跟他互相认识一下:“我是木歌,以后会……担任你的饲……恋人。”木歌险些出口饲养员,转眼间又换了个词。用饲养员显得亚当像是动物,可用恋人也不恰当。恋人不过是财阀的千金小姐们想听的雅称,并不代表着亚当想听。
——多么讽刺。他和亚当都没喜欢过谁,他就成了他的恋人。
亚当垂着眼,即便是没有表情,依旧美得让人惊艳。木歌尝试着在他面前当个社牛,即便他不是。“呐,约法三章,只要不随便用你的手抓我,你要我做什么都行?”
亚当忽然抬起了头,眼神里多了一些别的东西。木歌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理解错,暂且认为他是听懂了。“我头一回干这事,你不满意的事我不做ok?”
木歌抬起手,掌心对着亚当,试图让他明白自己不会跟他对着干。
亚当看了看一旁的温泉水池,又看看木歌,似乎在考虑这个新来的能不能信。木歌在他的审视之下度过了艰难的一分钟,最后见到亚当上前两步,走到了他跟前。
木歌的眼落到地上:亚当赤着脚,脚指甲比手指甲短一点,大概是他走路的时候会磨到的缘故。即便是没穿鞋子,足弓上依旧半点灰尘不沾,像个不出闺房的大小姐。
木歌皱着眉,手册里亚当的全身都是他的照顾范围,如果亚当不愿意动手,他还得替他剪指甲。这对一个理工男来说太残忍,木歌平时连自己都懒得打理,应聘上恋人之后,被要求除了亚当,连自己的形象也得照顾好。理由无他,财阀的小姐们明天要来看亚当,顺便见见他这个新来的。
木歌没有听说过亚当的恋人被贵族千金们辞退,不过她们却有能力降他的收入。
“…………”
地上的赤足忽然抬了起来,往木歌的位置缓缓移动。木歌只是大受震撼,依旧维持着脸上的不动声色。亚当是要踢他吗?要知道亚当穿的一身中式长袍,抬脚这个姿势是相当的不雅观。
亚当的腿抬到一半,脚趾就蹬到了木歌的腿上。木歌穿着淡蓝的牛仔裤,倒也没被他的指甲划到,只是无语地看着支在自己腿上的那只脚。
亚当的皮肤跟人类不太像,至少没有人类男人的汗毛,一条腿羊脂玉似的白净。要是不看他的脸,跟木凌的腿有得一比。木歌想忽视腿上的存在感,最后还是放弃了,亚当不知道是出于什么目的要这么对他,他也这么对女性饲养员的吗?
不知为什么木歌忽然想起宠物狗抱着主人腿抖的画面来,亚当不会也有一些奇怪的爱好需要把他当做道具?…………
这一想之下鸡皮疙瘩又起了一身,抬起头刚好对着亚当的脸。黄金瞳子正在凝视他,不知道在想什么。“把腿放下去,你这样很失礼。”
木歌出口的是人类礼仪,可亚当不是人,也不知要不要教他。
亚当低头看了看自己露出一半的大长腿,老实地收了回去。只是这么一个小小的动作,让木歌觉得他是能听懂人类语言的,只是想不想听全凭他心情。
这跟养一只猫的感觉多少有点儿相似,铲屎的才是奴隶。
木歌原本以为能跟亚当好好交流,可他的脚下去了,又换来了一只手。当亚当的手臂搭上木歌的肩膀时,木歌一时脑子短路,没跑没逃,两秒之后亚当竟然“跳”到了他的身上。准确地说是类似狗子见了主人,“飞扑”上身更恰当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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