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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第2页)

晚餐结束后,两人坐到客厅里聊天,贝内特先生让女仆送来了一壶红茶。

“明天的仪式在宅邸外的草地上举行,菜单什么的都已经准备好了,你要看看吗?”贝内特先生看着他的妻子,黑眸里满是赞叹和欣赏。格瑞斯端着茶杯姿势慵懒的靠在沙发上,不仅没有给人轻浮的感觉,反而是带着一种优雅的感觉。

“不用了,我刚嫁过来,对郎博恩哈不怎么了解,要是出点什么岔子就不好了。”格瑞斯轻啜着手里加了不少牛奶和糖的红茶。这样喝红茶是不符合礼仪的,但贝内特先生不在意就好,她是挺喜欢这样的味道。

伦敦离郎博恩算不上远,但毕竟一个是城市一个是乡村,还是有不少的生活习惯是不一样的。格瑞斯拥有者前身的记忆,也知道在伦敦举办宴会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但在郎博恩就不行了。

“也好。”贝内特先生唇畔的弧度很迷人,他又发现他妻子的一个有点了。她是一个识大体的淑女,不会为了急着掌握管家权而做出有失分寸的事来。

“有什么需要我特别注意的客人吗,塞西尔?”

贝内特先生侧头想了一下,最后说道:“如果说非要有的话,那就只有卢卡斯爵士一家。”

“卢卡斯爵士?”格瑞斯皱了皱眉,她觉得这个名字有点熟悉,就像是郎博恩和贝内特也曾经带给她的熟悉感一样。

“他运气好经商小赚了一笔,然后做了市长,做市长的时候他上书给国王陛下后得到了陛下的赏识,从而成为了一位体面的爵士,然后来郎博恩买了一块地。”贝内特先生扬了扬眉。

卢卡斯爵士的经历让他对实现自己的愿望也多了几分自信,虽然他的目标比卢卡斯爵士还高了不少。体面的生活和高贵的地位,他都想要。

这经历听上去也很熟悉,格瑞斯眼神闪了闪。不过在英格兰像卢卡斯爵士这样经历的爵士并不少,所以或许是她的前任在社交舞会中也听到过类似的所以才会觉得熟悉。

“除了卢卡斯爵士一家,还有吗?”

“还有金先生和弗斯托先生。”贝内特先生仔细响了一番后继续说,“金先生家拥有着郎博恩最大的土地,而弗斯托先生……他是驻扎在梅里屯民兵团的团长。金先生也刚新婚不久,弗斯托先生有个三岁的儿子。”

“好的,我知道了。”格瑞斯在脑海里想着要怎么接待这些在贝内特先生口中比较重要的客人。

“呵呵,格瑞斯你不用这么在意的。”贝内特先生轻笑,“你要记着,这里是郎博恩乡村,不是伦敦。这里的人,比起伦敦的人要质朴热情得多。”最后他追着她眨了眨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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