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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你来了。”宋乐跟着放学的人群走出来,阳光打在她有点棕黄的发丝金光灿烂。
林琛来的时候在路边买了一个牛肉烧饼,现在摸着还热乎,他递给宋乐,“给,赶紧吃,还热着。”
“嗯,谢谢哥。”
宋乐接过烧饼,校服袖口从手背微微滑落到腕骨。正午阳光的照射让他的皮肤更显得白皙,可惜太瘦了,里里外外都透着种病态。
林琛和她并肩走着,低头无意间瞥见她手腕上多了两道明显的红痕,嘴角的笑意瞬间僵在脸上。
伤口排列整齐在腕部,大小长度一模一样,就连血痂都没掉。
手腕这个位置除了自己用刀割,一般不会留伤,这他是清楚不过的。
这新鲜暗红的伤痕在阳光的照射下一晃一晃的,比这八月秋老虎的太阳还要刺眼。
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也多多少少感觉宋乐心理出了问题,但没想到已经到了能用刀割自己的地步。
林琛深吸一口气努力控制住心里的怒意,大手抓起她细嫩的手腕吼道:“宋乐!”
宋乐吓得一抖,被呵斥的她只会下意识地道歉:“哥,对不起。”林琛很少喊她大名,也很少对着她这么生气。
“昨晚天黑我没见着你整这些。你是能耐了,都他妈会自残了!谁让你这么整的!啊?!”林琛是生气,更多的是气自己的无能和无用,气他们那群畜生一样的父母,气这孩子小小年纪就……
不禁思考的道歉是宋乐多年被磨练的习惯,“对不起,对不起。”
“对不起个屁!你对不起的不是我,你!”恨铁不成钢林琛又能怎么办,万般无奈下只是生气地挠了几下头皮,“下次再让我发现,你也别再拿我当哥了。”
宋乐沉默不语,脸上没什么多于的表情,只是捧着牛肉烧饼小幅度点了点头,过于乖巧的样子像极了实验室里给根草就会吃的傻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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